申請人應當提交證據材料證明地理標誌長期客觀存在及其聲譽情況。申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應該對地理標誌名稱、特定品質及聲譽有明確記載,且為公開出版的書籍、國家級專業期刊、古籍等材料。一般應提交原件,也可以提交加蓋出具單位公章的封面、版權頁、內容頁的複印件。例如:商標類型:地理標誌證明商標指定商品:新鮮西瓜主要證據:《保定市清苑年鑒 2019》《保定市清苑年鑒2020》審理要點:申請人於2021年12月7日提出注冊申請,其提交的上述公開出版物證據不足以證明“清苑西瓜”地理標誌長期客觀存在及其聲譽情況。